學分班
外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8月29日) |
學分班,通常是設立於高等教育系統中一種無學位的學程。常見於同時開設有EMBA,即高階在職管理碩士的大學或學院,例如台灣大學管理碩士學分班,[1]但不侷限只有商學或管理的類科,例如台北大學法律專業碩士學分班[2]。修習學分班的目的,除了純個人的興趣外,也可能為符合特定考試的資格要求,但較常見的是為之後進入有學位學程抵免必修學分。但也並非在同一學校所修習的學分班課程,在進入學位學程後可以全部抵免,各校各系所仍有抵免的條件要求與總抵免的限制。
入學
[編輯]招收方式通常與學位學程分開,入學條件相對寬鬆。通常可在職進修,僅授予學分,不授予學位證書。往往須要另外考取該校的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士班等的學程於入學後進行抵免。 [3][4]
課程
[編輯]可能與學位學程的學生隨班上課制,但也有可能特別開班予學分班學生。大部份的學校都有限制修習學分數,選修人數不足不予開課等條件。時段依各校不同,有平日上課制,或假日全日進修等。[5][6]
參照
[編輯]- ^ 台灣大學管理碩士學分班-Q&A |accessdate=2022-01-19. [2022-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20).
- ^ 台北大學推廣教育中心-法律專業碩士學分班. [2022-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9).
- ^ 中央大學EMBA學分班招生-招生Q&A. [2018-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15).
- ^ 東吳大學推廣部. [2018-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8).
- ^ 大同大學碩士學分班-107學年度簡章. [2018-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
- ^ 淡江大學成人教育部. [2018-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