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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瑋 (成化丁未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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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瑋
大明奉政大夫工部都水司郎中
籍貫南直隸蘇州府
族裔漢族
字號字嘉玉
出生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五月二十九日
逝世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十二月癸卯
配偶娶王氏,繼娶梅氏
親屬(子)希范、希宋
出身
  • 成化十九年癸卯科舉人
  •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瑋(1453年—1517年),字嘉玉,號歷齋南直隸蘇州衛官籍(今長洲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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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會試四十五名,廷試三甲一百六十六名進士,循例歸省,丁父憂。弘治三年(1490年)服闋,授工部營繕司主事,奉使江西,督造寧靖王朱奠培墓。四年回部理事,六年分司杭州稅務,七年回部,不久升虞衡司員外郎,十二年(1499年)晉都水司郎中,領漕河事,分司徐州。十三年告病歸鄉,十五年還朝,復除都水司郎中,領漕河如故。正德二年(1507年)初,劉瑾專政,以違例乘轎將張瑋用重枷枷號於張家灣,不久被判充軍遼東鐵嶺衛[1]。五年赦免召還,恢復原職,十二年十二月卒於家。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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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聲遠。祖父張鋼,南京國子監助教。父張淵。母陳氏。具慶下。弟張璨[2]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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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徵明《明故奉政大夫工部都水司郎中張公墓志銘》
  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閏正月,命以重枷枷號尚寶司卿崔璇、湖廣副使姚祥於長安左右門外,工部郎中張瑋於張家灣。璇奉使冊封、祥赴官、瑋巡河皆違例乘轎,璇又縱其奴所過需索,祥無關文冒乘傳為東廠偵事者所發,下鎮撫司拷訊,獄具,請付法司擬罪,內批令枷兩月,滿日奏之。前此奉使遠行者多乘轎,從者亦得乘驛馬,因襲之弊久矣。劉瑾專政,欲厲法禁以立威,璇等遂以違例得罪。太監李榮傳旨:崔璇、姚祥、張瑋枷號期日未滿,姑從輕開釋,發遼東鐵嶺衛永遠充軍。
  2.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