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偏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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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偏至論》是魯迅1908年8月在《河南》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文化偏至論》和《摩羅詩力說》在魯迅早年六篇文章中最受學者重視,這篇文章提出了「立人」、「人國」等概念,「取今復古,別立新宗」、「掊物質而張靈明,任個人而排眾數」等命題。

內容[編輯]

針對盲目西化和閉關自守兩種心態,魯迅提出了文化選擇的原則:「明哲之士,必洞達世界之大勢,權衡校量,去其偏頗,得其神明,施之國中,翕合無間。外之既不後於世界之思潮,內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脈,取今復古,別立新宗,人生意義,致之深邃,則國人之自覺至,個性張,沙聚之邦,由是轉為人國。」

魯迅認為西方物質文明的發展導致「諸凡事物,無不質化,靈明日以虧蝕,旨趣流於平庸,人惟客觀之物質世界是趨,而主觀之內面精神,乃舍置不之一省。」為此,魯迅肯定了施蒂納、叔本華、尼采、易仆生,他稱為「新神思宗徒」。

參考文獻[編輯]

  • 鄧國偉. 《文化偏至論》之我見——紀念《文化偏至論》發表100周年[J]. 魯迅研究月刊, 2009(3):32-38.
  • 董炳月.魯迅留日時期的文明觀——以《文化偏至論》為中心[J].魯迅研究月刊,2012(09):4-14.
  • 程致中.取今復古,別立新宗——魯迅《文化偏至論》的方法論意義[J].安徽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1(03):39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