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嶷(?—?),唐朝趙郡贊皇(今屬河北)人,李承胤之子。

開元十五年(727年)狀元,授黃州都督府君曹參軍、簡州長史,官至左武衛錄事。能作詩,鐘惺譚元春稱其《林園秋夜作》「清徹到底,不減高岑」[1]殷璠稱其詩「鮮潔有規矩,其《少年行》三首,詞雖不多,翩翩然俠氣在目。」[2]卒葬於焦作市西王封鄉西馮封村北1.5公里的小山坡上。《河嶽英靈集》錄其詩五首,《全唐詩》存詩六首。

注釋

[編輯]
  1. ^ 《唐詩歸》卷一四
  2. ^ 殷璠:《河嶽英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