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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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時(1953年7月),湖南湘鄉人。中共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生平[編輯]

1989年,任國務院法制局財貿外事法規司處長。1997年,任國務院法制局副局長。2000年,任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2003年,任國務院副秘書長。2008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1][2]。2017年4月,不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李适时到阿尔山调研. 全國人大網. [2012-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3). 
  2. ^ 李适时: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立法为民. 中國網. [2012-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5). 
  3.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沈春耀、姜异康、王宪魁、夏宝龙、李适等职务. 中國經濟網. [2017-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