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 (消歧義)
外觀
淡水主要指水質中僅有微量溶解的氯化鈉的水。
淡水還可以指:
島嶼
[編輯]- 硇洲島,也稱「淡水鎮」或「淡水圩」,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湛江市硇洲島,曾為廣州灣法國租界的一部分
行政區劃
[編輯]- 淡水街道,原名「淡水鎮」,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惠州市下轄的一個街道
- 淡水區,台灣新北市下轄的一個區,原為「淡水街」、「淡水鎮」
- 淡水縣,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
- 淡水廳,1723年始設的掌管台灣中部以北區域的行政區劃,廳治曾於彰化及新竹
- 淡水郡,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隸屬台北州。
- 淡水 (大字),台灣日治時期的大字之一
河流
[編輯]鐵道路線
[編輯]橋樑
[編輯]- 淡水河橋,台灣中山高速公路跨越淡水河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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