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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公會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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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公會堂舊址
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東三條社區長江路581號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21年
認定時間2024年2月4日

紀念公會堂位於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長江路581號(原新京市吉野町三丁目七番地與東二條通交會處的西北角),為當時較大的公眾集會場所,也用於電影放映及戲劇演出。

此處原為日本人為紀念大正天皇登基十周年,於1922年建成的御大典紀念館, 最初的「紀念公會堂」規模不大,地上二層,四坡屋頂,入口處建有環形車道。建築立面在中部有二層高的六根圓柱。屋頂有裝飾性的老虎窗。該處後來曾經作為「長春商品陳列所」經常進行各種展覽。

1939年8月末該建築失火燒毀,新京特別市公署對其進行重新翻建,並改稱紀念公會堂。紀念公會堂主樓於1939年9月動工,1940年6月竣工,由中山克己進行設計,整個工程耗資約1169000元,建築面積達5185.95平方米,比原來擴大了許多。牆體用土黃色面磚貼面,屋頂覆以綠色琉璃瓦。講堂(即今長春人民藝術劇場)位於主樓的北側,於1940年6月開始施工,1941年9月竣工,講堂及食堂部分建築面積共3795.30平方米。講堂內音效良好,約有1000個觀眾座席,舞台中間配有人力旋轉的台面。整個工程耗資約1169000元,其中,建築費985343.62元,備品及舞台設備127211.76元,造園費23387.26元,土地收買費13000.00元,工程雜費16594.78元,臨時設施費3367.46元。公會堂建築面積為1390.65平方米,食堂及講堂部分建築面積3795.30平方米,共計5185.95平方米,講堂觀眾座席數約1200個,其舞台中間設有旋轉式台面,靠人力進行轉動。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蘇軍將紀念公會堂改名為「斯大林格勒電影院」;1946年國民政府又將其更名為「中山紀念堂」,當年1月23日,宋美齡蔣經國和時任長春市長趙君邁的陪同下在此發表演講,慰問蘇聯紅軍; 1948年名稱改為「東北電影院」;1954年更名為「吉林人民藝術劇場」;1957年改稱「長春人民藝術劇場」並沿用至今。

自1948年以來,該建築先後由中國影片經理公司長春辦事處、長春市文藝工作團、長春市話劇團、長春話劇院使用。2008年長春市政府對其進行了復原改造,2009年被定為長春市文物保護單位。2024年2月4日公布為第八批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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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之吉、於維聯:長春近代建築 長春出版社 2001年
  • 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編委會: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 1985年
  • 長春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長春市志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