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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泰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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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泰宸,廣東平遠差干人,是一名清朝政治人物。諱泰宸,號藻庭,字仰孺。生於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甲申歲九月初九日酉時;卒於嘉慶三年(1798)戊午七月,享年七十五,生子五;

公元1750年庚午(乾隆十五年)以縣丞發廣西; 公元1752年壬申(乾隆十七年)補交府參軍; 公元1757年丁丑(乾隆廿二年)調龍水宜山丞, 公元1760年庚辰(乾隆廿五年)邊奉報滿,以外艱去官。 公元1763年癸未(乾隆廿八年)服除授關中咸寧丞; 公元1765年乙酉(乾隆三十年)夏四月,擢劍南溫江令; 丙戌八月以病告。 公元1765年戊子(乾隆卅三年)復起,為縣例發本省,以母憂去。 公元1771年辛卯(乾隆卅六年)釋服,復至蜀檄守固陵巫山令; 公元1772年壬辰(乾隆卅七年)補廣漢蓬溪令。 公元1776年辛卯(乾隆四十一年)時金川不靖,自辛卯至丙申(四十一年;1776)六年之間,軍事旁午,赴辦總局軍需者一,奏銷者一,南北路軍站者二。徼外星霜寒暑不時,而公當之無少懈誤。凱奏軍功議敘加級者四,紀錄者十。 戊申春,蜀大史以公才守不可終淹,報最送部,而部已循資奏請遷福建邵武清軍。 公元1789年己酉十月(乾隆五十四年),委伴琉球貢使晉都差竣; 公元1790年庚戌(乾隆五十五年)乾隆五十五年接替范宜劻檄守龍巖直隸牧。乾隆五十六年由張體公接任。 公元1795年乙卯(乾隆六十年)擢升邵武府,乃致政而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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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官銜
前任:
范宜劻
龍巖州知州
乾隆五十五-五十六年
(1790-1791年)
繼任:
張體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