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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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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火英語unintentional discharge)是指槍械在使用者並無合理射擊意願的情況下被擊發,分為過失走火意外走火兩種。槍械走火是非常嚴重的安全事故,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因此嚴格遵守槍械安全守則至關重要。槍械上的保險設計也是主要為了降低走火的可能性。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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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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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走火(英語:negligent discharge,簡稱ND)是指槍械和彈藥並無問題、完全因為射手使用不當、疏忽安全守則導致的走火,在司法角度是可以定罪的過失。而在許多國家的軍法中,因為士兵都應該接受過基本武器訓練,所以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槍械故障,任何走火情況都會被直接假設成知法犯法的過失而遭到重罰[1]

根據美國空軍發表的一篇文章,過失走火的定義是:

A negligent discharge occurs when a weapon is fired due to either operator error or a lack of attention to basic safety rules.[2]
過失走火是因為操作者失誤或對基本安全規則缺乏關注而引起的武器擊發。

時刻保持責任心、並嚴格遵守槍械安全規則是防止過失走火的唯一方法。最常用的槍械安全準則是美國的已故槍械權威傑夫·庫珀(Jeff D. Cooper,1920~2006)提出的四大基本準則:

  1. 所有槍械都算是裝有子彈;即使沒有,也要當成有來對待(All guns are always loaded. Even if they are not, treat them as if they are)——武斷假設槍中無彈是擺弄槍械和進行空槍練習時意外走火的主要原因。
  2. 永遠不要讓槍口對着任何不想摧毀的東西(Never let the muzzle cover anything you are not willing to destroy)——這一條也叫「槍口紀律」(muzzle discipline),在周圍有人時不守此規則(即使是拿空槍)是大忌,有些警方甚至會將此看做是有明顯行兇意圖可以立即實施擊斃的理由。
  3. 除非已瞄準目標,手指不要接觸扳機(Keep your finger off the trigger till your sights are on the target)——這一條也叫「扳機紀律」(trigger discipline),算是條「黃金規則」,因為大約六成的走火都是不遵守此條規則造成的。
  4. 確認目標,以及目標後方的東西(Identify your target, and what is behind it)——萬一沒能擊中(或過度穿透)目標,可能會造成流彈傷害。

這四條基本準則中的前三條都是針對過失走火而設定的。

許多國家的槍械安全規則還會包括避免沒有監管的情況下人離開槍、不要酒後用槍、在運輸和存放槍械時確保空槍甚至拆卸槍機、避免攜帶裝有彈藥的槍進行攀爬、不要向平滑堅硬的地面射擊以防跳彈等額外規則。

意外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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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走火(英語:accidental discharge,簡稱AD)是指在使用者並無明顯不當操作的情況下引起的走火,通常由槍械故障和彈藥品質問題造成,但也可能由人體無意識的意外動作引發(比如肌肉抽動等)。各類槍械安全守則除了能夠防止過失走火外,也能夠減少意外走火的幾率和一旦走火發生造成的損失[3][4]

槍械部件的磨損或鬆動——比如扳機中負責限制彈簧回彈的阻鐵(sear)——可能會造成擊錘擊針因為輕微震動就被釋放,因此槍械的保養維修十分重要。一些槍械則在設計或工藝上存在缺陷,導致意外觸發射擊,比如雷明登武器公司就曾因此在2014年召回了超過700萬件扳機(其中包括2006~2014年間生產的大量R700型步槍);西格&紹爾P320手槍在初期也發現了嚴重安全隱患。一些沒有扳機護圈的老式槍械,也會因為意外磕碰扳機而擊發。大部分現代槍械都會裝有多重保險機制,以防安全隱患變成真正的事故。

還有一種特殊的意外走火叫做猛擊走火(slamfire),即子彈在被槍機送入膛室的過程中擊針因慣性撞到底火造成擊發。如果在槍機沒有閉鎖的情況下推進藥就被引燃,會對機匣內的部件造成損傷,甚至炸膛。

彈藥品質問題也會造成意外走火。一些低品質推進藥可能會被槍械連續射擊後積累的熱量引燃(稱作「cooking off」),導致槍械在沒有觸發扳機的情況下走火,通常只會發生在全自動武器中。有些彈藥還會出現推進藥延遲燃燒的問題,導致扳機被扣動很長時間後彈頭才被射出——也就是所謂的「掛火」(hang fire),這時如果射手馬上調轉槍口去檢查故障、或過早回拉槍機將尚未擊發的子彈抽出,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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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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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revino, Abel. "Proper Weapons Practices Key to Ending Negligent Discharge Incidents in Iraq." army.mil. United States Army. 1 March 2007.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 ^ Cunningham, Vernon. Negligent discharge: Don’t be that guy. Joint Base Elmendorf-Richardson, USAF. 9 January 2014 [18 December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Izak, Shultz. Gun Safe Reviews. Shooting & Safety. 26 August 2015 [23 February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7). 
  4. ^ Ayoob, Massad. The subtleties of safe firearms handling. Issue #103. Backwoods Home Magazine. February 2007 [2020-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