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趙琴交通肇事逃逸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趙琴交通肇事逃逸案是指2015年2月發生在上海市的撞倒助動車騎車人後逃跑的交通肇事案件。

依據事發現場的監控探頭所拍下的視頻顯示,2015年2月22日,趙琴在雙陽路路上行走時,將一名正常騎助動車的上海人范某撞倒,導致受害人當場頭部着地身受重傷,最終警方判定行人趙琴負「事故主要責任」。趙琴是從甘肅到上海找工作的女子,在受害人接受搶救的40多天內,肇事者趙琴逃回了甘肅,而受害人范某卻於4月7日死亡。此事件在上海引發了對於警方追責不利、外來人口犯罪後逃逸追逃困難、以及近年來外來人口劇增導致的治安問題的思考。[1]

2015年10月19日,在趙琴缺席的情況下,楊浦法院判決趙琴須向范某家屬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逾77萬元。2017年9月,甘肅張掖警方逮捕趙琴,並將其移交給上海楊浦警方。2017年9月30日,楊浦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趙琴[2]

參考

[編輯]
  1. ^ 谁是弱者. 看看新聞網. 2015-04-08 [201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1). 
  2. ^ 女子横穿马路与骑车人相撞致其死亡,逃回老家两年多后被抓. [2021-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