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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青 (刑法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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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青(1934年1月29日—2023年5月19日),重慶涪陵人。中國刑法專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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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學士學位。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之後任教於西南政法大學毒品犯罪與對策研究中心主任、刑法學教授。曾經在諸多有歷史影響案件中出席擔任刑事辯護,其中包括克拉瑪依大火中擔任被害學生及教師家屬代理[1]、 曾在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里,為黎強進行辯護,期間以專業角度否定了公訴機關提交的1849件證明黎強組織、領導黑社會的證據[2],一時為法學界所稱道[3]

2023年5月19日,趙長青在重慶逝世,享年90歲。[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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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趙秉志、陳興良、鄧又天、趙長青. 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案代理词. 《法學家》. 1995年, (6期) [2014-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黎强案庭审辩词. 騰訊網. [2014-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2-03). 
  3. ^ 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文强曾做出很多贡献. 網易. [2014-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04). 
  4. ^ 90岁资深刑法学家赵长青逝世,被刑法界誉为“刑辩大律师”. 澎湃. 2023-05-20 [2023-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