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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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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安業(6世紀—?),隋朝大將長孫晟第三子,長孫無忌長孫皇后的異母兄。

簡介[編輯]

為人嗜酒如命,不安本分,不務正業。長孫晟死後,安業虐待無忌兄妹,將他們兩人趕回他們的舅舅高士廉家。

玄武門之變後,唐太宗即位,長孫皇后不計前嫌,禮遇長孫安業,由右監門率升職為右監門將軍。貞觀元年(627年)十二月三十,利州都督義安王李孝常與右武衛將軍劉德裕及其外甥統軍元成節、監門將軍長孫安業等人,密謀藉助禁軍反叛,李孝常等人被處死[1]。長孫皇后向太宗叩頭求情:「人們都知道安業對臣妾不好,如果安業伏誅,人們必然會說臣妾懷恨於兄長,恃寵報復,連累皇上威名。」於是安業乃得以免死,發配巂州(今四川越西縣[2]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 (長孫氏)》載長孫晟五子長孫無乃、長孫無傲、長孫無憲、長孫無忌、長孫無逸,而無長孫安業之名,亦無《隋書》本傳所載長子長孫行布、次子長孫恆安之名。行布、恆安、安業或為無乃、無傲、無憲的表字。長孫無憲曾官至兵部尚書、薛國公,或與安業為一人。另《元和姓纂》又稱安業為無憲子,則安業為長孫晟孫、長孫皇后侄,未詳孰是。

參考文獻[編輯]

  1.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二》
  2. ^ 新唐書·長孫皇后傳》異母兄安業無行,父喪,逐後、無忌還外家。後貴,未嘗以為言。擢位將軍後與李孝常等謀反,將誅,後叩頭曰:"安業罪死無赦。然向遇妾不以慈,戶知之;今論如法,人必謂妾釋憾於兄,無乃為帝累乎!"遂得減流越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