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思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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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犀隊隊長陶思曾君。暑犀隊為1923年成立的中華道路建設協會浙江分會的隊之一。

陶思曾(1878年—1943年7月21日),字叔惠,號嘯岳湖南省安化縣一都小淹人。清朝中華民國行政及司法官員。[來源請求]曾赴西藏等地並著有遊記。[1]

生平[編輯]

他是清朝兩江總督陶澍的曾孫,故名思曾。15歲時,他中秀才。後梁啓超長沙講學,他遂追隨梁啓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他參加鄉試中副榜,不久被官費派往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留學。畢業歸國後,他勸湖南巡撫龐鴻書興辦湖南法政學堂,並任教務員。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他以道員分發四川,任商務局、礦務局的會辦。當時清政府將廢銀兩銀元的提議交給各省複議。陶思曾遂上書力主改銀元以成立銀本位貨幣制。當時中國全國只有南通張謇的提議和他的提議一致。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他任調查西藏開埠事宜委員。此後,他經上海新加坡印度入西藏,在亞東江孜兩地勘察了埠界,並測繪了地圖。完成任務後,他經緬甸雲南返回四川。此後他把旅途見聞寫成了《藏輶日記》、《滇蜀紀程》兩書。回到成都後,英國、法國、德國、俄國領事爭相向他索閱這兩書。陶思曾為防止泄露國防機密,遂刪除了若干要點,重編成《藏輶隨記》一書,上呈四川總督府。該書後來被英國領事騙取,每日刊登在《泰晤士報》上。後來民國12年(1923年),他到杭州任職,[來源請求]從義大利領事處得知了此事,暗自慶幸自己早有防備。[1]

宣統二年(1910年),他任四川高等檢察廳檢察長。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他任湖南都督府參事兼湖南法政專門學校校長。民國4年(1915年),他任北京政府政事堂法制局參議。因反對衰世凱稱帝制,他辭職回湖南。1916年,湖南省議會成立,他任議長。不久,湖南都督湯薌銘為躲避討袁軍而深夜逃走,陶思曾和第一軍軍長曾繼梧夜到都督府護印,此後他任秘書長。其後,譚延闓任湖南都督,陶思曾轉任湖南高等審判廳廳長。不久,因為司法官應迴避本省,他遂調任浙江高等檢察廳檢察長,此後任職十年。民國11年(1922年),杭州第一師範學校學生發生集體中毒,死亡124人。陶思曾和杭州地方檢察廳通過偵查,使此案主犯落網。他重視對囚犯的改造,並在各監獄設習藝工場。陶思曾還和杭州地方檢察廳廳長夏超結拜。民國15年(1926年),夏超任浙江省省長,因響應國民革命軍北伐而被孫傳芳殺害。陶思曾遂棄職回湖南。[1]

民國21年(1932年),他任船山學社副社長。民國26年(1937年),日軍飛機頻頻轟炸長沙,他遂返回老家安化。[1]

民國32年(1943年)7月21日,陶思曾病逝,享年66歲。[1]

著作[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傳記文學(49),傳記文學雜誌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