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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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假釋(英語:Advance parole),正式名稱為I-512表格,俗稱回美證AP,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簽發給已經遞交綠卡身份調整(485表格)文件、正在等待綠卡最終批准階段的外籍人士的一種入境文件。

已經遞交485表格的綠卡申請者如果需要離開美國,他既可以使用尚在有效期內的簽證返美,也可以在境外美國的使領館重新申請簽證返美,還可以在離開美國之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預先假釋。第三種選擇是已提交485表格的申請者的特殊福利,允許他們在獲得正式永久居民卡之前提前享有無需簽證即可返回美國的便利。[1]

從2011年起,已經提交485表格的申請者可以申請所謂的」組合卡(Combo Card)」的卡片,它將就業授權文檔和預先假釋的效力集中在同一張卡片上。已經提交485表格、尚未拿到永久居民卡的申請者使用這張卡片在一定程度上能享有和綠卡相似的就業、出入境方面的便利。但是使用者需要在使用這兩項便利前,仔細研究使用這些便利時,是否造成自己移民身份、工作許可方面的變化,及這些變化對移民申請造成的影響。[2]

參考文獻[編輯]

  1. ^ 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USCIS. [2016-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8). 
  2. ^ USCIS to Issue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and Advance Parole Card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nts: Questions and Answers. USCIS. [2017-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