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魏矼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魏矼(?—?),字邦達,和州曆陽(今安徽省和縣)人。

唐代魏知古的後人。宣和三年(1121年)上舍及第。建炎元年(1127年)任常山縣知縣,歷官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官至侍御史。紹興元年(1131年)任樞密院計議官。南宋時,魏矼是主戰派,紹興八年,金人遣使議和,由魏矼擔任館伴使,魏矼卻反對議和。秦檜告訴他:「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魏矼回答:「相公固以誠待敵,第恐敵不以誠待相公耳!」最後秦檜改派吳表臣為館伴使。魏矼上書曰:「願審思天下治亂之機,酌之群情,擇其經久可行者行之,其不可從者,以國人之意拒之,庶無後悔」,呼籲高宗抗敵。晚年授太平興國宮提舉。寓居常山黃岡永年寺僧舍,與了空和尚友好。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376》,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編輯]
  • 宋史》卷三百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