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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Bencmq/管理員的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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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退任乃管理員離任子方針,列出非罷黜管理人員退任及復任安排。所述之非罷黜管理人員乃指請辭或因不活躍而解任之管理員及行政員。

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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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過簡易程序,重新獲得權限。

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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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應該每X個月至少有Y次編輯(不含User、User talk名字空間)或管理員行為,有合理理由者不在此限。

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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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欲退任者請自行至元維基正式請辭。
  • 未能達到義務的則提報至元維基解職。

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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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案一,自行請辭之時未涉及爭議的,以及因不活躍而解任的用戶均可向行政員提出申請而重新獲得管理員權限。因不活躍而被解任的管理員應當達到管理員保留權限的編輯要求。
  • 方案二,僅自行請辭且當時未涉及爭議的用戶可向行政員提出申請。不活躍而解任的用戶需要通過正常方式申請權限。
  • 方案三,無簡易復職程序

未涉及爭議的情況一般指——離職時近期未被提出罷免投票、於互助客棧或管理員通告板被數名用戶批評。具體情況由行政員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