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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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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統
[編輯]加隆法律制度主要是基於英美法系(普通法)的法律制度,2020年加隆成立後,《加隆聯邦憲法》作為地方最高法律,規定了加隆的法律框架、居民基本權利、三權分立原則以及聯邦政府的管轄權限與角色。加隆立法議會所頒布的聯邦法律適用於全區各地;反之,各州或省立法議會所頒布的州或省法律僅適用於該州或省,且不得與聯邦憲法有所衝突。
加隆法律也同時基於其他英美法系司法管轄區,即澳大利亞和印度。刑事訴訟程序是基於印度刑法的形式而成。「合同法」也是採用印度的法律模式。但土地法卻是基於澳大利亞托倫斯制度。
性質 | 法院類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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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普通法) | 加隆最高法院 | 加隆的終審法院,同事也結合上訴庭 |
加隆高等法院 | ||
加隆初級法院 | 結合地方法院和推事庭 |
行刑制度
[編輯]類型 | 判刑條款 | 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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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刑 (死刑) | 綁架,販毒,濫用武器,侵犯主權 | |
鞭刑 | 最多只能鞭10下 (每項罪行),同是不可本期實行 | 女性 (除行為過度極端),18歲以下男性和女性,50歲以上的男性,被判死刑的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