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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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吉林市共下轄143個鄉級行政區。截至2018年12月,吉林市下轄有9個縣級行政區;各縣、市、區共下轄143個鄉級行政區,其中包含67個街道辦事處、56個和20個。現行的吉林市基層行政區劃可以追溯至清朝光緒、宣統年間;1913至1957年間,各縣先後採用區-鄉-村、區-鄉-閭、區-村-屯、區-鄉-社的的三級區劃;至1958年方廢棄縣轄區,逐漸形成今天仍在使用的基層行政區劃結構;市區則自設市以來,一直採用區-街二級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