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符 (鳳翔節度使)
李昌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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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不詳 唐朝 |
逝世 | 887年7月24日 隴州 |
職業 | 唐朝軍閥 |
李昌符(?—887年7月24日[1]),晚唐軍閥,中和四年(884年)—光啟三年(887年)統治鳳翔。光啟三年,他的軍隊和護衛唐僖宗的朝廷軍隊衝突,被武定節度使李茂貞擊敗,隨後被部下薛知籌處決。
背景、接管鳳翔
[編輯]李昌符的背景記載很少,《舊唐書》《新唐書》都沒有他的傳。史書首次提及他是中和四年(884年)十二月,他的哥哥時任鳳翔節度使李昌言病重,上表以他為知留後。李昌言死後,唐僖宗下詔任李昌符為全權節度使。[2]
光啟元年(885年)三月時,李昌符已自擅兵賦,朝廷不能制。[1]他畏懼部下楊晟之勇,想殺之,楊晟在李昌符妾周氏指使下逃走,做了神策軍都校。[3]
與朱玫的聯合和對抗
[編輯]七月,宦官田令孜和護國節度使王重榮對護國鎮鹽池的控制權之爭演化為權力爭鬥,李昌符捲入其中。田令孜想讓僖宗下詔調王重榮去泰寧,泰寧軍節度使齊克讓調任義武節度使,義武節度使王處存調任護國,以孤立王重榮的盟友河東節度使李克用。王重榮拒絕了,並在十月準備聯合李克用對抗田令孜,田令孜也早已先聯合李昌符和靜難節度使朱玫。朱玫和李昌符秘密依附李克用的大敵宣武軍節度使朱全忠,李克用正要發兵滅朱全忠,王重榮指出李克用一旦出兵就會被朱玫、李昌符所乘,建議先滅此二鎮。李克用因而上言朱玫、李昌符與朱全忠勾結欲共滅自己,自己不得不自救,已集合蕃、漢兵十五萬,決定次年渡河北討此二鎮,保證不接近和驚擾京城,誅滅二鎮後再回師滅朱全忠以雪仇恥。[4]田令孜遣朱玫、李昌符率本鎮軍及神策軍鄜、延、靈、夏等州軍隊各三萬人屯沙苑,討王重榮。十一月,李克用兵到,與王重榮都屯兵沙苑,上表請誅田令孜、朱玫、李昌符。十二月,雙方在沙苑交兵,王重榮和李克用獲勝,朱玫、李昌符大敗,各歸本鎮。李克用進逼長安,田令孜挾持僖宗逃往寶雞。[2][5][6]
二年(886年)正月,朱玫和李昌符為自己和田令孜同盟感到羞恥,又畏懼李克用、王重榮強大,轉而與他們聯合。[5]御史大夫孔緯奉命來召百官隨駕,百官不肯,於是孔緯自己去見李昌符,請求借五十騎護送自己去陳倉,李昌符認為他是義士,贈以裝錢五十緡,遣騎兵護送他到散關。孔緯知朱玫必蓄異志,到寶雞奏請速度駕幸山南西道軍部興元。次日,車駕離陳倉,才入關,靜難、鳳翔兵就圍寶雞,攻散關,若非孔緯之言,僖宗幾乎不免。[7][8]朱玫、李昌符派遣一萬騎兵追逼僖宗車駕,在潘氏打敗守大散關的時任感義軍節度使楊晟,戰鼓之聲聞於行宮,僖宗一方因而鬥志動搖。[3]僖宗逃到當塗驛,李昌符焚毀閣道一丈有餘,閣道將斷,清道斬斫使神策軍使王建扶掖僖宗從煙焰中躍過。[9]二月,王重榮、朱玫、李昌符又上表請誅田令孜,朱玫、李昌符並指使山南西道節度使石君涉守衛險要,燒郵驛,僖宗只能從其他道路去興元。三月,朱玫、李昌符想重立一個不受田令孜影響的新皇帝。當時,朱玫已控制了襄王李熅。得到李昌符同意後,四月,朱玫與李昌符於鳳翔驛舍迫宰相蕭遘等請李熅權監軍國事,[1]帶李熅回長安,宣布李熅監國,又宣布他為皇帝。他們還派軍想俘虜在興元的僖宗,但被擊退。當朱玫自任宰相並意圖控制李熅政權時,李昌符生氣了,五月,不受李熅官職,上表僖宗表忠,並秘密結連樞密使楊復恭。僖宗詔加他檢校司徒榮銜。[2]朱玫一方開始人心離散。[10][11]
敗亡
[編輯]十二月,朱玫被部將王行瑜所殺,李熅逃奔王重榮處,也被殺死。三年(887年)三月,僖宗準備重返長安,先到鳳翔。李昌符害怕僖宗一旦重返長安,會發現他曾和朱玫聯合以及試圖俘虜僖宗的文件,這樣至少會讓他失寵,便藉口長安宮室尚未修復,堅請僖宗暫留。僖宗同意了。[1][2]
但留下皇帝對李昌符而言卻是更大的災難。六月,李昌符和楊復恭養子左神策軍天威都頭楊守立爭道,士兵互毆,僖宗派中使來勸解也無濟於事。次日夜,李昌符擁兵火燒僖宗在鳳翔的行宮,第二天又攻大安門。特進、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集賢殿大學士杜讓能聞變,獨自步行入內侍衛。[12]司空韋昭度將家族交給禁軍為人質,誓言共同討賊,士兵感動。[13]楊守立在大街上攻打李昌符,李昌符很快被楊守立擊敗,率全家及麾下逃往隴州。僖宗命扈駕都將、武定節度使李茂貞為隴州招討使,與陳珮等討伐之。七月,隴州刺史薛知籌以城投降李茂貞,殺李昌符、昌仁等,[14]滅李昌符族。[1]李茂貞就此接管鳳翔,八月奏聞薛知籌投降及滅李昌符族事,並因功拜鳳翔隴右節度使。[15][16][17]僖宗下詔招葺鳳翔府所管吏軍百姓等,務令恢復秩序,即使結連李昌符者,若非罪大惡極,及父兄在隴州城內被李昌符脅從者,一概不問罪,不得輒令損傷隴州城內軍吏百姓。[18]
李昌符死後,楊晟得其妾周氏,事之如母,周氏請為其妻,楊晟固辭,早晚問候完了才處理事務。[3]
注釋
[編輯]- ^ 1.0 1.1 1.2 1.3 1.4 《舊唐書》卷一十九下
- ^ 2.0 2.1 2.2 2.3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六
- ^ 3.0 3.1 3.2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六
- ^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八
- ^ 5.0 5.1 《新唐書》卷二百零八
- ^ 《新五代史》卷四
-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九
- ^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 ^ 《新五代史》卷六十三作三月事。
-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五
- ^ 《新唐書》卷二百二十四下
-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
- ^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五
- ^ 《新唐書》卷九
- ^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二
- ^ 《新五代史》卷四十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七
- ^ s:車駕還京師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