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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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景皓(?—559年),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後裔,河州刺史、陳留莊王元祚之子,北魏宗室。

生平[編輯]

元景皓承襲了父親的爵位陳留王。洛陽永明寺西有宜年裏,里內有陳留王元景皓和侍中安定公胡祥等兩處住宅。元景皓生性曠達,年幼時就氣量很大,愛護人才,接待人士沒有遺留。元景皓平素善於玄言和佛教的事業,於是將一半的住宅施捨為佛寺安置佛教徒,演唱幾部大乘經律,並請經常四位佛教大師和三藏菩提流支等人參與。各個技藝方術的人都來參與[1]興和四年六月丁酉(542年6月30日),元景皓的陳留王爵位得到恢復[2][3]。北齊天保十年(559年),太史上奏說:「今年應當除舊布新。」齊文宣帝高洋對元韶說:「漢光武帝劉秀什麼原因可以中興漢朝?」元韶說:「是因為誅殺劉氏宗族沒有殺盡。」齊文宣帝於是誅殺元氏宗族來做厭勝之術,在五月誅殺了元世道元景式等二十五家血緣較近的北魏宗室,其餘十九家也都被囚禁限制行動。七月,大肆誅殺元氏,自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以下的後裔全被殺光。元景皓的堂弟元景安血緣關係較遠,請求改姓高。元景皓說:「怎麼可以拋棄自己的宗族,追隨其他的姓。大丈夫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元景安向齊文宣帝報告了這些話,還牽扯到元景皓的另一堂弟元豫,說元豫也附和元景皓。元豫供稱:「那時我用衣袖掩住元景皓的嘴巴,說:『哥哥不要亂說話。』」再問元景皓當時的情形,與元豫所說相同,元豫被免罪,元景皓被收捕後誅殺,他的家屬被遷徙到彭城。於是只賜給元景安一人姓高,元家其他人都任憑本姓[4][5][6][7][8][9]

參考資料[編輯]

  1. ^ 《洛陽伽藍記·卷四·城西》:寺西有宜年裏,里內有陳留王景皓、侍中安定公胡元吉等二宅。景皓者,河州刺史陳留莊王祚之子。立性虛豁,少有大度,愛人好士,待物無遺。夙善玄言道家之業,遂舍半宅安置佛徒,演唱大乘數部。並進京師大德超、光、延、榮四法師,三藏胡沙門菩提流支等咸預其席。諸方伎術之士,莫不歸赴。
  2. ^ 《魏書·卷十二·帝紀第十二》:丁酉,復陳留王景皓、常山王紹宗、高密王永業爵。
  3. ^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丁酉,復陳留王景皓、常山王紹宗、高密王永業爵。
  4. ^ 《北齊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三》:初永兄祚襲爵陳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時,諸元帝室親近者多被誅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議欲請姓高氏,景皓云:「豈得棄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遂以此言白顯祖,乃收景皓誅之,家屬徒彭城。由是景安獨賜姓高氏,自外聽從本姓。
  5. ^ 《北齊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三》:及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言相應和。豫占云:「爾時以衣袖掩景皓口,雲『兄莫妄言』」。及問景皓,與豫所列符同,獲免。
  6. ^ 《北史·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初,永兄祚襲爵陳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時誅諸元親近者,如景安之徒疏宗,議請姓高氏。景皓云:「豈得棄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以白文宣,乃收景皓誅之,家屬徒彭城。由是景安獨賜姓高氏,自外聽從本姓。
  7. ^ 《北史·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雲相應和。豫占云:「爾時以衣袖掩景皓口,云:莫妄言。」問景皓,與豫同,獲免。
  8.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七·陳紀一》:齊顯祖將如晉陽,乃盡誅諸元,或祖父為王,或身嘗貴顯,皆斬於東市,其嬰兒投於空中,承之以槊。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棄屍漳水,剖魚者往往得人爪甲,鄴下為之久不食魚。使元黃頭與諸囚自金鳳台各乘紙鴟以飛,黃頭獨能至紫陌乃墮,仍付御史中丞畢義雲餓殺之。唯開府儀同三司元蠻、祠部郎中元文遙等數家獲免。蠻,繼之子,常山王演之妃父;文遙,遵之五世孫也。定襄令元景安,虔之玄孫也,欲請改姓高氏,其從兄景皓曰:「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丈夫寧可玉碎,何能瓦全!」景安以其言白帝,帝收景皓,誅之,賜景安姓高氏。
  9. ^ 《太平廣記·卷二六七·酷暴一》:北齊高洋以光武中興為誅劉氏不盡,於是大誅諸元,死者千餘,棄之漳水。有捕魚者得爪甲,為之元郎魚,人不忍食之。唯元巒、元長春、元景安三家免誅,巒以其女為常山王妃,春、安等以其多力善射故也。景安兄景皓曰:「寧為玉碎,不作瓦全。」景安奏其言,帝復殺之。自是元氏子孫,老幼貴賤無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