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交地暫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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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交地暫且綱領》的條款具體包括以下內容(整理簡述):
- 奉天城的移交:
- 日本承諾在清政府支付軍費賠償後,將奉行天城交還給清政府。
- 雙方約定移交的日期和程序。
- 治安責任的分配:
- 在日軍撤出之前,治安由日本承擔責任。
- 日軍撤出後,治安管理移出清政府,但需確保日本公民及其資產的安全。
- 南滿鐵路的控制權:
- 南滿鐵路及沿線區域繼續由日本控制,用於軍事和經濟目的。
- 日本有權在鐵路沿線駐軍,清政府不得介入。
- 經濟權利保障:
- 日本和居民奉行天及週邊的貿易權利受到保障。
- 清政府需要確保開放的市場環境,不得實施歧視政策。
- 賠償費用:
- 清政府需支付日軍佔領期間的軍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 在未完成賠償前,奉行天城的管理權暫時由日本保留。
- 其他事項:
- 日本保留履行政府明確監督條款的權利。
- 雙方以和平手段解決因條款引發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