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昌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孫昌華(1956年4月[1]),山東惠民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新疆地區代表[2]

畢業於中央黨校政治理論專業,是中共黨員。1975年參加工作。歷任庫爾勒市委副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長、地委副書記、吐魯番地委書記[1]:7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4]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鄒經平. 《加快自主创新 实现跨越发展——专访中共吐鲁番地委书记孙昌华》. 今日中國論壇 (北京市: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 2006, (2006年第01期 總第13期): 79–80. ISSN 1673-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0) (簡體中文). 
  2. ^ 新華網.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華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0).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免通知(12月). 天山區人民政府網站. 2016-01-12 [2021-02-05] (簡體中文). 任命邵峰同志為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免去孫昌華同志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職務;任命孫昌華同志為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邵峰同志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失效連結]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孙昌华.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