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上事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嶺上事件,1937年12月31日發生於山東省文登縣的一次國共衝突事件。

事件背景[編輯]

1937年12月24日,中共膠東特委在山東省文登縣發動天福山起義,並成立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參加起義人員組成第三軍第一大隊,於得水任大隊長,宋澄任政治委員[1]。起義次日,於得水、宋澄率領第一大隊向西挺進,進行抗日宣傳。在沿途村鎮張貼標語,散發宣傳品,演唱抗戰歌曲,召集群眾開會宣傳抗日主張,很多青壯年報名參軍[2]

事件經過[編輯]

1937年12月30日,於得水、宋澄率領第一大隊行至文登西部嶺上村,國民政府文登縣縣長李毓英率五六百名軍警將第一大隊包圍。雙方交涉未果,李毓英部對第一大隊進行圍捕。於得水率部分隊員突圍,包括政委宋澄在內的29人被捕,後關入文城監獄。儘管後來大部分人獲釋,但包括中隊長王洪、邢京昌,小隊長隋清源在內的三位隊員因參加過一一·四暴動被捕後遭秘密殺害[2]

參考[編輯]

  1. ^ 胶东革命历史事件:天福山起义. 膠東在線. 2015-07-05 [2016-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12). 
  2. ^ 2.0 2.1 岭上事件. 文登網. [2022-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