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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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纘(499年—549年),字伯緒范陽郡方城(今河北固安南)人,中國南北朝文學家、辭賦家、數學家張弘策之子,張緬第三弟。南朝梁時尚書僕射。

生平[編輯]

張纘出繼從伯張弘籍。他眉目疏朗,娶梁武帝第四女富陽公主,拜駙馬都尉、封利亭侯。好學,在梁朝為秘書郎,遍覽兄長張緬有書萬餘卷,晝夜披讀,殆不輟手,進而遍觀內閣圖書。嘗執四部書目說:「若讀此畢,乃可言優仕矣。」秘書郎為甲族起家之選,居職數十百日便遷任。張纘欲遍觀閣內圖籍,固求不徙,幾年後轉任太子舍人,歷任南蘭陵郡太守、度支尚書,後任吳興郡太守。為政省煩苛,務清靜,民吏稱便。大同二年(536年)十二月,征為吏部尚書[1],為人負才任氣,選官引薦寒門有能之士,不媚權貴,為時人所稱。大同五年(539年)正月為尚書僕射,制定御乘車輦及官服印綬之制。他與尚書令何敬容不和,大同九年(543年)出為湘州刺史,在州省並吏役,撫懷蠻族,四年中戶口增益十餘萬,州境安定。太清二年(548年)轉為雍州都督、平北將軍、寧蠻校尉。輕慢河東王蕭譽。次年,侯景之亂時,張纘逃離湘州,寫信對湘東王蕭繹稱河東王蕭譽和岳陽王蕭詧同謀討伐他,導致蕭繹與二人相攻並殺死蕭譽。蕭詧恨張纘挑撥蕭繹攻打自己兄弟,殺之。及湘東王即位,諡其為「簡憲公」。

著述有《鴻寶》一百卷,文集二十卷。其文學富辭贍。今存辭賦七篇,其中《瓜賦》為詠物之作,余皆抒情之作。《南征賦》為長篇大賦,作於大通九年(543年),敘述赴湘州途中,為追步潘岳《西征賦》之作。他的幾篇作,如《秋雨賦》、《懷音賦》等,寫來往往筆觸細緻,情懷淒婉,頗有動人之處。《隋志》錄其著述有《算經異義》一卷,《張纘集》十一卷並錄,已佚。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輯有《張纘(文)》十六篇。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輯有《張纘(詩)》三首,其中《大言應令詩》、《細言應令詩》的內容無新義,但作為之新格,還是有一定的欣賞價值。

子女[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梁書·武帝紀下》:十二月壬申,魏請通和,詔許之。丁酉,以吳興太守、駙馬都尉、利亭侯張纘爲吏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