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的經濟水域漁業等相關主權的權利行使等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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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的經濟水域漁業等相關主權的權利行使等相關法律》(日語:排他的経済水域における漁業等に関する主権的権利の行使等に関する法律)是日本的法律。又稱漁業主權法EEZ漁業法

概要[編輯]

該法規定了在專屬經濟區 (EEZ) 行使主權權利的必要措施,以便通過適當行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權利來適當保護和管理海洋生物資源。 主要重點是規範外國人在日本專屬經濟區內的捕魚活動。伴隨着該法的實施,《漁業水域相關暫定措置法》(漁業水域に関する暫定措置法)廢止。

處罰顯着增加[編輯]

2014年,小笠原群島周邊海域發生了中國漁船偷獵珊瑚的問題,修改了第187屆國會,加強對外國違法者的處罰。結果,之前的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提高到3000萬日元以下。此外,水產法中規定的30萬日元以下的不進行現場檢查的處罰,通過此次修訂後的新法新規定的處罰,提高到300萬日元以下。此外,違反第24條第2款的外國人據說是「根據案件的類型和模式以及其他情況,按照政令規定的主管大臣制定的標準[1]」確定的。保釋金制度下提前釋放的保釋金標準也上調至與罰款相同的數額,分別為3000萬日元和300萬日元。特別是對珊瑚的非法採集的處分更加嚴格,每1公斤非法珊瑚將額外徵收600萬日元的抵押品。與此同時,對外國人在領海捕魚的《外國人漁業規制相關法律日語外国人漁業の規制に関する法律》進行了修訂,同樣加強了同類行為的處罰力度。

註釋[編輯]

  1. ^ 《排他的經濟水域漁業等相關主權的權利行使等相關法律施行令》第8條

翻譯版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