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江巡撫,為清朝前期在江南省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
順治元年(1644年)設置操江巡撫,兼理操江軍務,駐安慶,防護長江中下游地方兼巡撫徽、寧、池、太、廣地方事。康熙元年(1662年)以操江軍務(所部十二營)歸併兩江總督,專設安徽巡撫,駐安慶府,裁撤操江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