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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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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體制(德語:Neues Ökonomisches System),正式名稱為新計劃和管理經濟體制,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執政的統一社會黨於1963年實施的一項經濟政策。目的是取代從1951年起用於管理東德經濟的五年計劃體系。該體制由烏布利希引入,旨在改善現有中央計劃的績效,以便經濟以儘可能高效的方式運行。

其主要目標是減少原材料的浪費,提高生產方法中使用的機械化水平,最重要的是,創建一個質量而不是數量最重要的系統。 該體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並於1968年被專注於建設東德高科技產業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所取代。

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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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布利希並沒有向每個人施壓以完成他們的年度計劃,而是想制定一個更長期的計劃來促進東德的增長,並允許國有企業在實現這些目標方面有更多的行動自由。 然而,新經濟體制從來沒有真正的單一計劃或明確的時間表。烏布利希呼籲制定願景(Perspektivplan)來代替五年計劃,但由於國家控制經濟的長期規劃被證明是一項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此從未制定該計劃。

在1963年1月的第六屆黨代表大會上,烏布利希批評了現有的官僚和集中管理經濟的方式,並宣佈了新經濟體制的基本原則:

  • 工廠經理將在不那麼嚴格的五年計劃中獲得更多自主權。
  • 價格將變得更加靈活和以市場為基礎。
  • 經濟上的成功也將通過利潤來衡量,而不僅僅是通過計劃的實現來衡量。
  • 將引入物質激勵措施以鼓勵更高的工人生產率。
  • 將允許工人通過生產委員會參與管理。
  • 私營和部分國有企業將獲得更多自由。
  • 技術官僚和行業專家代替黨的理論家,將更多地參與決策。[1]

傑弗里·科普斯坦 (Jeffrey Kopstein) 寫道:「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克服忽視技術和生產過程中長期結構變化的年度計劃心態。」[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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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rieder, Peter. The East German Leadership, 1946-73: Conflict and Crisis.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9. ISBN 978-0-7190-5498-3 (英語). 
  2. ^ Kopstein, Jeffrey. The Politics of Economic Decline in East Germany, 1945-1989. Univ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00-11-09. ISBN 978-0-8078-6259-9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