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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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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忠(486年—545年),趙郡柏人縣(今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人,北魏東魏官吏、軍人。北魏安州刺史李顯甫之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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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忠出身於仕宦門第,少厲志操,居喪以孝聞。襲父爵為平棘子,清河王元懌為司空,召李元忠為士曹參軍。元懌轉任太尉,李元忠為長流參軍。元懌後為太傅,營構明堂大都督,李元忠擔任元懌的主簿。因母喪辭職。安樂王元鑒請他擔任府司馬,李元忠一服喪為理由固辭不受。

李元忠粗覽史書及陰陽術數,解鼓箏,兼好射彈,有巧思。因母病而留心醫藥,研習多年,遂精通醫術。性情仁恕,為人治病,不分貴賤,一視同仁。有疾病者求之無不應。不許家人為高利貸,受鄉民敬重。

528年,任南趙郡太守,嗜酒無政績。530年,爾朱兆洛陽魏孝莊帝自殺,李元忠棄官回家。大都督高歡河北,李元忠前去迎接。他坐着沒有車蓋的露車,抱素會面高歡,進言軍政縱橫之策,被高歡採納。李元忠在西山舉兵擒斬抗拒高歡的殷州刺史爾朱羽生。李元忠行殷州事。531年,擔任中軍將軍、衛尉卿。532年,轉任太常卿、殷州大中正。後以從兄李瑾年長為由,把中正之位讓給李瑾。之後,加征南將軍。孝武帝納娶高歡的長女為皇后,李元忠和尚書令元羅晉陽相迎。高歡和李元忠會面,開擺宴席。送完高皇后,李元忠在晉澤打獵落馬負重傷,一時氣絕。高歡親自探望李元忠,封他為晉陽縣伯。後因為隱晦批評朝政被免官。當時,朝廷之人猜疑有分裂危機。斛斯椿因為李元忠為人淡泊,不關心世事,認為他是無害人物,可以利用。不久兼任中書令

534年,東魏建立,擔任太常。後加驃騎將軍。537年,擔任使持節、光州刺史。光州境內遇到災荒,糧食不足,李元忠上表請求賑貸糧食給百姓,秋後再徵收租稅。朝廷批准給糧食一萬石,李元忠認為一萬石給百姓,一家不過才給1升1斗,徒有虛名,不能賑災。最後放出15萬石糧食。李元忠事後才報告朝廷,朝廷嘉許沒有責罰。542年,擔任侍中

元忠身居要職,但不把金錢放在心上,常常醉酒。也不關心家政家事,在庭中種滿果實藥材,連日宴會,演奏音樂。543年,擔任東徐州刺史,固辭不受。受位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高澄像他父親高歡一樣敬重元忠。孫騰司馬子如一起探望李元忠,見他坐在樹下飲酒,庭院荒蕪屋室空曠。喊出妻子,妻子穿着不曳地的短衣。二公嘆息而去,隨後贈給他大量糧食和絲絹的衣服,李元忠接受了,又分給了其他人。545年,以本官兼任衛尉卿,當年六十歲的李元忠去世。追贈使持節、督定冀殷幽四州諸軍事、大將軍、司徒、定州刺史,諡號敬惠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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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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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搔,北齊尚書儀曹郎、晉陽縣伯
  • 李法行,出家為尼
  • 李宗侃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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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齊書/卷22》,出自李百藥北齊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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