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薀(1589年—1673年),字羞可,號承蜩,直隸廣平府永年縣臨洺關人。明宣府巡撫李養沖次子、明清政治人物。
天啟元年恩貢,初任懷慶通判,後擔任南陽府知府。入清後,順治三年,任按察使副使,分守大梁道、睢陳道[1],終湖廣布政使司左參議,分守湖南道。
- ^ 《大清世祖體天隆運定統建極英睿欽文顯武大德弘功至仁純孝章皇帝實錄》(卷之十):順治三年……升山東濟南道僉事王標極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管布政使事河南南陽府知府李芳薀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大梁道。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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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丘懋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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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陽府知府 1643年-16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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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燕翼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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