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小報
民辦小報,是中國新聞傳播史上最先出現的非官方的報紙,以刊載新聞和事實性政治材料為主,不定期,沒有報頭和固定的名稱,也並非出於一家一人之手,而是時人對這種類型的民辦報紙的習慣稱呼,以此區別於官報。民間新聞以首都為主要活動的中心,它報道的大多是朝廷不予公開,人們無法得知的內部消息;其主要特點為及時迅速。
誕生
[編輯]據推測,民辦小報出現於北宋初年,即11世紀初葉。它的誕生,從一開始就帶有悲劇色彩,總是以非法,非常的面目出現,又總是被定性為「肆毀時政,搖動眾情」、「傳播差除皆出偽妄」、「造謠欺眾」、「誑惑群聽,亂有傳播」、「撰造無根之言」,不具權威性,又為當政者忌諱,多處於被禁、「地下」狀態,所以歷代小報發展都十分曲折。
特點
[編輯]小報的製作和傳播諸要點:
- 傳播者:邸吏、政府機關中的小吏,或相關的人。
- 信息源:主要是官員泄露的、道聽圖說的,甚至杜撰的。
- 內容:主要是官報沒有報道的事,或先於官報報道官員的事,新鮮、內幕、獨家,「新而好奇」。
- 讀者:是政府衙門中的官員(還有是大夫知識分子),他們也充當了傳播渠道,經過不止一級傳播(主要是人際間的交流)。
- 傳播效果:往往超出了官報,時效強、傳播快、傳播面較廣,很受社會歡迎。而且有官報小報混淆的情況,所以有時借了官報的權威性。正因為其影響廣泛,所以受到歷代當政者「重視」 、屢禁,卻又屢禁不止。
- 發佈小報的目的:活動利潤,謀取生計。而政府部門的消息靈通人士也從提供新聞中獲私利。可以說,民間報紙從一開始就是商業化的,即使在封建自然經濟狀態下的中國也不例外。
小報還第一次與「新聞」一詞聯繫在一起。「新聞」一詞最早出現與唐代,指的是生活中的奇聞異事。但第一次與報紙聯繫起來,金魚宋理宗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趙升《朝野類要》一書:
其有所謂內探、省探、衙探之類皆私哀小報,率有泄漏之禁,故隱而號之日新聞。
文中「內」,始皇帝住處或辦公處;「省」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等中央級機關;「衙」即省級以下的政府機關。「探」即探聽、訪錄新聞的人,各層「民間記者」主要是由下級官員擔任,擔憂隱秘的色彩。
小報被稱為新聞,主要因為其特點:它報道的大多是朝廷不予公開、人們無法得知的內部消息;它報道及時迅速。這也是「新聞」之特點。
發展
[編輯]明代中葉以後,首都北京的民間新聞傳播活動逐漸活躍,而且出現了公開的民間的報房和從事抄報工作的專門行業。早期的民辦包房估計是從官方的提塘報房分離出來的。這些民間報房是為了「博錙銖之利」,也就是說以盈利為目的的。「抄報行」成為社會的一種專業,還得到了官家的減免稅得待遇。
明代的民間包房的官方消息來源,仍然是六科,或來自提塘報房,而提塘報房的消息還是來自六科。所以官報、民包的官方消息,內容基本一致,兩類報紙也都混成為邸報。大概也因此民間的報紙為官方認同接受。民間保方除髮型邸報外,因為他們掌握多方面的信息,所以還從事報錄,印賣縉紳錄、鼎甲單,出版臨時性的小本報貼,目的是以信息換取報酬,增加收入。報錄很常見,是派人持報貼到當事人家吏報告升官中舉之類的喜訊,從而獲些賞錢。明代這些民間報房,基本還是手抄,本身商品性成都並不高,業給明代萌芽狀態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經濟信息。
清代的民間報房主要集中在北京,它們的鼎盛時期在乾隆、嘉慶、道光、成豐、同治、光緒這六朝。開始時事從一部分提塘報房中逐漸分離出來的,又來逐漸獨立成為民間私設報房。經營方面,民間保商業化程度不斷提高,但內容沒有太大的變化,形式上也很簡陋,基本上是官報的翻版。京報以盈利為目的,報費是它們的主要收入。手抄時期,報費較貴,一般大約每月為一兩二錢。大量刻印之後,每月報費僅需2錢,後來調整到300文,也就是每份10文。從報費這一點課件發達的技術使報紙有可能走向大眾。原先京報還按篇幅大小制定價格,光緒30年,北京各報房經過協商,還以行業的名義定了一個統一的報價,這個價格一直維持到清王朝結束。
京報的總發行數,手抄時期只有數百本。刻印後價格下降、銷量激增,最多時估計總數在1萬份左右。京報實行的是直接送到訂戶。送報的都是山東人(因為早期開設包房的多為山東人),光緒31年他們大約有200人,都背着藍布報囊,囊上釘有白布,上寫「京報」二字。他們有自發的行規,各走各的路,同報館的人不許越界送報,也常為此打架甚至聚毆。他們送報的路非常重要,自己老了可以傳給兒子,外人想接必須錢買這條道,叫做「倒道」。外地的京報訂戶,整批發售,進的如天津是隔五天派送一次,遠的省份捎書信、代寄包囊、代購物件、代送銀兩等副業,生意越做越大。這從側面反映了報房業務的發展,以及新聞業與經濟、社會生活的關係。
清代的提塘報房業曾經發行過一種小報,又稱小抄,刊載的主要是提塘官們和提塘報房的工作人員自行採錄得消息,目的是為該省的官員們提供更多的朝廷消息。這些小報,主要見於清初的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開始是公開存在的,算是官報的一種補充。康熙末年曾以上諭的方式禁止小報的發行,未有效果。雍正、乾隆兩朝一再查處以後,才被完全禁止。
影響
[編輯]民間報紙是對古代新聞傳播的一項重要貢獻。
民間小報突破了官方對新聞傳播活動的壟斷和封鎖,打破了封建官報輿論一元化的局面。滿足了一部分政治官員和士大夫知識分子對時政信息的需求,增加了他們議論朝政的資料和機會。
強大的封建統治政治最終還是遏制了新聞事業的發展,新聞傳播業在產生後的長達1000多年裏未能有質的進步[來源請求],直到清末近代化新式報紙出現,舊式的報房京報才走完了自己的歷史。
參考文獻
[編輯]- 陳昌鳳(2009).《中國新聞傳播史:傳媒社會學的視角(第二版)》.清華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