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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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感(?—?),唐朝濮州鄄城縣(今山東省鄄城縣)人。

王元感年輕時舉明經高第,補任博城縣丞。兗州都督、紀王李慎禮重他,命其子東平王李續跟隨王元感受學。天授年間,稍遷左衛率府錄事,兼直弘文館武則天親祠南郊、享明堂,封嵩山,王元感受詔與韋叔夏等諸儒撰定儀注,他立下的典儀,被眾人推重。轉任四門博士,仍直弘文館。王元感雖年老,還能燭下看書,通宵不睡。長安三年(703年),獻上自己所撰的《尚書糾謬》十卷、《春秋振滯》二十卷、《禮記繩愆》三十卷,還有他所註釋的《孝經》、《史記》草稿,請官府供給紙筆,抄寫獻給秘書閣。武則天詔令弘文、崇賢兩館學士和成均博士審查是否可行。學士祝欽明郭山惲李憲等都死守先儒章句,譏諷王元感指摘舊義,王元感隨機應答,始終沒有被辯倒。王元感著論三年之喪有三十六個月,譏詆諸儒。鳳閣舍人張柬之說三年之喪其實是二十五個月,通過引用《春秋》《尚書》《禮》《儀禮》證明,鄭玄算上首位兩個月,說一共是二十七個月。鳳閣舍人魏知古、司封郎中徐堅、左史劉知幾、右史張思敬,喜歡新奇見解,常被王元感學說駁辯,上表聯合推薦。武則天下詔任命他為太子司議郎,兼崇賢館學士。魏知古稱讚他寫的書是《五經》指南。唐中宗即位,以東宮舊屬,進加朝散大夫,拜崇賢館學士。不久去世。

參考文獻[編輯]

  • 舊唐書》卷189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下
  • 新唐書》卷199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