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任期
1955年3月17日[1]—1971年9月23日
提名德懷特·艾森豪威爾
前任羅伯特·霍沃特·傑克遜
繼任威廉·倫奎斯特
個人資料
出生(1899-05-20)1899年5月20日
伊利諾伊州芝加哥
逝世1971年12月29日(1971歲—12—29)(72歲)
華盛頓特區
配偶Ethel Andrews
宗教信仰美國聖公會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英語:John Marshall Harlan II,1899年5月20日—1971年12月29日),美國法學家。1955年至1971年出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哈倫的祖父約翰·馬歇爾·哈倫亦曾於1877年至1911年出任大法官,兩人是最高法院唯一的祖孫法官。

哈倫於沃倫法院時期,因多次意見書與法院內主流意見不符被稱為偉大的異議者(Great dissenter)。

參考[編輯]

  1. ^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John Marshall Harlan II. 2009-12-12 [2009-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司法職務
前任者:
Augustus Noble Hand
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1954–1955
繼任者:
J. Edward Lumbard
前任者:
羅伯特·H·傑克遜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955–1971
繼任者:
威廉·倫奎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