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緬因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D. Me.)是美國94個聯邦地區法院中唯一位於緬因州的。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一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覆蓋該州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