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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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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後英格蘭及威爾斯各郡及單一管理區的分佈圖。粉紅色為非都市郡;綠色是各大都會和倫敦,並未受到委員會的檢討影響;黃色是按委員會建議而增設的單一管理區;藍色的是單一管理區設立後,剩下的兩層式郡。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英語:Local Government Commission for England)存在於1992年至2002年,是一個負責檢討英格蘭地方政府架構的組織。委員會經《1992年地方政府法令》成立,取代舊有的英格蘭地方政府邊界委員會(Local Government Boundary Commission for England),[1]環境大臣指派對指定地區的地方政府展開「結構性檢討」,以及針對英格蘭的兩層式非都市郡結構,提出建議增設單一管理區。委員會由約翰·班漢姆爵士(Sir John Banham)擔任首任主席,並在1993年至1994年間檢討英格蘭所有非都市郡,就這些非都市郡的將來路向提出多項建議。

經過多番政治辯論和法律挑戰,委員會的建議最終促成伯克郡郡議會的裁撤,以及雅芳克利夫蘭禧福及窩士打、以及亨伯賽德(成立於1974年)各郡被廢除。此後,繼任主席大衛·庫克西爵士(Sir David Cooksey)在1995年主持了第二輪檢討,決定把英格蘭不少市區劃入增設的單一管理區,當中包括碧仙桃侯城李斯特打比諾定咸特蘭克河畔斯托克普利茅夫等城市。不過,這些發展趨勢,均與當時英國其他地區的同類改革迥異。

結構性檢討完成後,委員會又檢討英格蘭地方當局的選舉安排,並根據人口轉變進行選區重劃。委員會最終於2002年由英格蘭邊界委員會取代,而有關選舉重劃安排的檢討,要到2004年才由該委員會完成。[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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