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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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岷或作諾敏滿語ᠨᠣᠮᡳᠨ穆麟德轉寫nomin,17世紀—1734年),納喇氏滿洲正藍旗人,清朝官員。

世居輝發。祖父恩國泰、父親那敏。歷任筆帖式、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雍正元年(1723年),為內閣學士,署工部侍郎,授山西巡撫。他在山西期間,提出耗羨歸公。雍正三年(1725年),諾岷以病請假,命回旗調理。當初,貝子允禟以罪徙西寧,道出平定,太監李大成毆諸生。諾岷按讞,以李大成方病,置未深究。雍正帝責怪諾岷瞻徇,命繼任巡撫伊都立覆讞,李大成定罪,諾岷奪官。雍正十二年,諾岷逝世[1]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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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94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9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註釋[編輯]

  1. ^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四·列傳八十一》諾岷,納喇氏,滿洲正藍旗人。先世居輝發。祖恩國泰......諾岷,自筆帖式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雍正元年,擢內閣學士,授山西巡撫。各直省徵賦,正供外舊有耗羨......初,貝子允禟以罪徙西寧,道出平定,太監李大成毆諸生,諾岷按讞,以大成方病,置未深究。上責諾岷瞻徇,命繼任巡撫伊都立覆讞,罪大成,奪諾岷官。十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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