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松阿
外觀
阿爾松阿(滿語:ᠠᡵᠰᡠᠩᡤᠠ,穆麟德轉寫:arsungga,?—1726年),鈕祜祿氏,滿洲鑲黃旗人。阿靈阿之子,遏必隆之孫。
康熙五十五年,降襲二等公[1],擢領侍衛內大臣、刑部尚書。雍正年間,擔任議政大臣、兼管八旗滿洲火器營事務[2]。雍正二年被發往盛京。在發配地,阿爾松阿與鄂倫岱心懷不服,終日酗酒,牢騷滿腹。雍正四年五月,兩人同被處斬,妻子沒入官。乾隆元年,妻子釋令歸旗[3]。
家庭
[編輯]- 女一鈕祜祿氏,嫁三等侍衛宗室武爾卿阿(1723-1762,父涼州副都統、奉恩將軍都隆額,祖父已革貝子星尼,曾祖多羅懷愍貝勒常阿岱,高祖巽簡親王滿達海;胞姊愛新覺羅氏嫁鑲黃旗滿洲高節,其父總兵高鈺 (清朝))。
參考
[編輯]-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59號
-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21756號
- ^ 《清史稿》(卷287):子阿爾松阿 ,降襲二等公 ,擢領侍衛內大臣、刑部尚書。雍正二年,世宗召諸大臣諭曰:「本朝大臣中,居心奸險,結黨營私,惟阿靈阿、揆敘為甚。當年二阿哥之廢,斷自聖衷。豈因臣下蜚語遂行廢立?乃阿靈阿、揆敘攘為己力,要結允禩等,造作無稽之言,轉相傳播,致皇考憤懣,莫可究詰。阿靈阿子阿爾松阿柔奸狡猾,甚於其父。令奪官,遣往奉天守其祖墓;並將阿靈阿墓碑改鐫『不臣不弟暴悍貪庸阿靈阿之墓』,以正其罪。」四年,命誅阿爾松阿,妻子沒入官。乾隆元年,以阿靈阿墓碑立祖塋前,墓已遷而碑尚存,命去之。妻子釋令歸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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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覺羅蘇庫 |
清朝禮部滿尚書 雍正元年十月癸酉 - 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 1723年11月24日 - 1724年1月4日 |
繼任: 賽爾圖 |
前任: 佛格 |
清朝刑部滿尚書 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 - 雍正二年十月丙申 1724年1月4日 - 1724年12月11日 |
繼任: 賽爾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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