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良
陳學良,清朝人,是一名清朝政治人物。 陳學良曾於1714年接替劉文燦任嘉定縣知縣一職,1715年由李衍曾接任。 正氣;清官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忠誠護衛者。他們在民族分裂、國破家亡乃至出使異域之際,出於對封建王朝的忠誠和護衛,在抗擊外辱,捍衛主權、維護統一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客觀上維護了民族尊嚴尊嚴、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浩然正氣。 2,勤政;清官是封建王朝國家機器上的零部件。為了維護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他們多能勤於政務,或恭敬辦事,不辭艱辛;或親躬政務,日夜操勞,或審時度勢,顧全大局;這些清官的所作所為無疑是應該肯定得。 3.諫諍。清官是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的調解器。為了封建王朝的長治久安,為了維護本階級內部成員不受侵犯,不少清官終生謀國。 4.執法。清官是封建法定權利以及倫理朝綱的重視遵循者。封建倫理朝綱和法律規範的體系,是維護封建王朝一定統治秩序的基礎。清官作為地主階級中維護法定權利以及倫理朝綱的忠實代表,不能容忍來自集團內部或外部勢力對倫理朝綱和法律規範體系的肆意衝擊和破壞。他們在客觀上對於政權的穩定和法律的表面持平以及民心之維繫,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 5.愛才。清官是封建統治階級隊伍中較有遠見的成員。他們有一個共識:立國安邦、施政治國,關鍵在於人才的選拔和使用許多清官深諳治國之道務在舉賢的道理,他們視人才為國之大寶,以舉賢薦能為己任。從而使封建官僚隊伍中長期保持一定的新鮮血液,即使改朝換代,也人才輩出,以此維持封建制度的沿襲。 6.律己。清官是封建社會統治階級官僚隊伍中的楷模。清官為人,大多自身品行端正,志向高遠;嚴於律己,寬以待人。 7.家教。清官既是傳統道德規範的受教者,同時又充當傳統道德規範的傳教士。家庭教育歷來被視為人生啟蒙的開端,在封建社會裏,許多人從小就受到家庭中嚴格的道德標準的教育和薰陶,這就為他們將來進入仕途以後成為清官的一份子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受過良好教育的清官,自身又充當傳統道德的傳教士。他們對後人的教育,從道德規範、智能學識、奉公守法、自立自強到細微的日常生活瑣事,幾乎無所不包。他們在中華民族家教史上添加了豐厚的一頁。
參考資料
[編輯]-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前任: 劉文燦 |
嘉定縣知縣 1714年-1715年 |
繼任: 李衍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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