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則民(1881年—1951年),江蘇省蘇州府吳縣人、中華民國政治家、律師。[1]
他早年留學日本,日本大學法科畢業。歸國後,他當選參議院議員、政治討論會副會長。後來他任北京政府的大總統府顧問。1920年(民國9年)之後的3年間,他任蘇州電氣公司董事長。此後他在上海任開業律師。他曾任律師公會會長、上海各路商會連合會會長、納稅華人理事會理事、蘇州電氣廠總辦。[1]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軍攻佔蘇州,陳則民任蘇州地方自治委員會會長。1938年(民國27年)3月,他參加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任教育部部長。5月,他改任江蘇省省長。在江蘇省省長任上,1940年(民國29年)3月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同汪精衛政權合流後,他獲得留任,任職至同年6月。此後,他任監察院監察區監察使。[1][2]
日本投降後,陳則民被蔣介石的國民政府逮捕,後來被判處無期徒刑。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他繼續被收監。1951年,他在蘇州的監獄內病逝。享年71歲。[1]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 前任:
- (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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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長
- 1938年3月 -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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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任:
- 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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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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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長
- 1938年4月 - 194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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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任:
- (汪精衛政權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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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 前任:
- (維新政府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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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長
- 1940年3月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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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任:
- 高冠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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