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太原踩踏事件
日期 | 1991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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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0:30 |
地點 | 中國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公園 |
起因 | 人群擁擠 等 |
死亡 | 105 |
受傷 | 108 |
1991年太原踩踏事件,即太原迎澤公園「煤海之光」燈展特大傷亡事故,是於1991年9月24日20時30分左右,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公園發生的一起踩踏事故,造成105人死亡,108人受傷。[1]
背景
[編輯]1989年,正值北京籌備第十一屆亞運會,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指導下,由山西省委宣傳部、山西省煤管局、山西省煤炭廳聯合組織了《山西煤礦迎亞運「煤海之光」彩燈展》。1990年8月,「煤海之光」燈會在北京北海公園展出,歷時75天,接待遊人250多萬人次,盛況空前,引起轟動[2]。1991年1月至3月,「煤海之光」燈展在汕頭展出,接待遊人至少30萬人次;1991年4月至7月,「西湖煤海燈會」在杭州展出,接待遊人50萬人次。[3]
1991年9月21日至3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在省會太原舉辦「一周兩節」活動,即山西省對外友好交流周、中國山西國際鑼鼓節、中國山西第二屆民間藝術節。「一周兩節」的主要活動之一,是在迎澤公園舉辦的「煤海之光」大型燈展,展期從9月15日到10月31日。這也是「煤海之光」首次在山西進行展出。
燈展受到了熱烈的歡迎,購票隊伍在迎澤大街上排成長龍。不僅太原本地市民踴躍觀展,甚至有太原周邊地區的農民開着拖拉機趕來看燈展[4]。據統計,燈展初期,日銷售夜場票1萬餘張,9月22日增至4萬餘張,23日增至5.8萬餘張,24日竟多達6.4萬餘張。這期間還發出贈票3.09萬餘張。所有售出的門票均無日期期限。
事故發生
[編輯]9月24日晚,入園觀燈人數多達5萬餘人。由於觀燈人數眾多,燈展現場沒有設置觀燈路線標誌,人流秩序混亂。特別在連接迎澤湖東西兩岸的主要通道七孔橋,是坡度較大的拱橋,東西兩端橋坡底立有長、寬、高各0.57米見方的阻車石墩;橋兩頭照明燈失修,光線昏暗;橋上人群相向而行,擁擠嚴重。20時30分左右,七孔橋東頭有人被擠倒,人群大亂[5]。據報道,由於橋東頭遊人多於橋西頭,人流無法向東流動,隨之又折回橋西,使得橋西向東行進的遊人又被人流擁回橋西。向橋西涌去的人群受橋西坡底兩塊阻車石墩阻絆,有人被絆倒,阻滯了人流,但背後的人被更後面的人擁擠着沿橋坡涌下。被擠壓在中間的遊人或窒息死亡,或受重傷,或溺水而亡[6]。
事故後果
[編輯]據事後統計,事故造成105人被擠死,108人被擠傷。死亡人員中,男27人,女78人;16歲以下的23人,17歲到59歲的65人,60歲以上的17人。受傷人員中,重傷5人,輕傷18人,一般傷85人。
事後,調查組給出了調查報告,認為事故發生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是領導幹部「嚴重官僚主義,不負責任,忽視安全」,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二是警力不到位,事前擬定的方案中有450人值勤,但各警種實際出勤的只有311人,近三分之一的警力沒有到崗;其三,燈展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園方不限制入園人數,門票不限制遊覽日期,沒有規定觀燈路線。調查組認定,「9·24特大傷亡事故是一起由於有關領導幹部嚴重官僚主義的失職行為和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的瀆職行為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5][6]
時任山西省副省長李振華是「一周兩節」組委會的主任委員。1992年3月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認定李振華對此次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決定免去李振華副省長職務。另有其他18名事故責任官員分別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7]。
參考文獻
[編輯]- ^ 山西通志·第49卷·大事记. 北京: 中華書局. 1999: 691. ISBN 7-101-02069-0.
- ^ 北海景山公園管理處. 北海景山公园志. 北京: 中國林業出版社. 2000: 335 [2015-01-01]. ISBN 7-5038-2686-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2).
- ^ 中國煤炭博物館. 中国煤炭博物馆志(1989~2009). 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9. ISBN 978-7-203-06540-1 (中文(簡體)).
- ^ 山西太原:迎泽公园灵异事件. 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 2011-06-27 [2014-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0).
- ^ 5.0 5.1 迎泽公园“煤海之光”灯展特大伤亡事故. 太原方志網.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地方志辦公室. [2014-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6.0 6.1 朝暉;丁一. “煤海之光”灯展特大伤亡事故纪实. 法律與生活. 1992, (8): 2.
- ^ 撤销李振华山西省副省长职务. 人民日報. 1992-03-06 [2014-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