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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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1個地區改為地級市(下轄的1個縣改為市轄區),1個省、1個地級市和2個縣更改政府駐地,新設立2個市轄區,1個市轄區撤銷,另外有14個縣級單位的行政區劃和名字發生變動。

列表[編輯]

縣級單位調整[編輯]

原行政單位 所屬上級單位 批覆時間[1]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東市區
中市區
西市區
郊區
安徽省蚌埠市 1月10日國務院同意 蚌埠市東市區更名為龍子湖區,中市區更名為蚌山區,西市區更名為禹會區,郊區更名為淮上區
調整蚌埠市龍子湖區、蚌山區、禹會區、淮上區的行政區劃
龍子湖區轄原東市區的5個街道,原中市區的延安街道,原郊區的李樓鄉、長淮衛鎮,雪華鄉的4個村
蚌山區轄原中市區的5個街道,原東市區的宏業村、龍湖新村2個街道及煙墩村,
原西市區朝陽街道的2個居委會,釣魚臺街道的2個居委會和施徐村,原郊區的燕山鄉,雪華鄉的3個村,
長青鄉的陶店、金圩2個村,秦集鎮的仲集村
禹會區轄原西市區的3個街道,朝陽街道的5個居委會,釣魚臺街道的5個居委會,原郊區長青鄉的24個村
淮上區轄原郊區的小蚌埠鎮、吳小街鎮原中市區的淮濱街道,原屬懷遠縣的梅橋鄉,原屬固鎮的曹老集鎮[2]
龍子湖區
蚌山區
禹會區
淮上區
國函〔2004〕4號
宿豫縣 江蘇省宿遷市 1月15日國務院同意 撤銷宿豫縣,設立宿遷市宿豫區
宿豫區轄原宿豫縣的14個鎮和2個鄉以及井頭鄉
將原宿豫縣的7個鄉鎮和泗陽縣的5個鄉鎮以及泗洪縣的陳集鎮劃歸宿城區管轄[3]
宿豫區 國函〔2004〕6號
太平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2月4日國務院同意 撤銷哈爾濱市太平區,將其行政區域劃歸哈爾濱市道外區[4] 不適用 國函〔2004〕10號
不適用 哈爾濱市設立松北區
轄原屬道外區的松北、松浦、萬寶3個鎮,太陽島、三電2個街道,以及原屬呼蘭縣的樂業,對青山2個鎮[4]
松北區
呼蘭縣 撤銷呼蘭縣,設立哈爾濱市呼蘭區
以原呼蘭縣的行政區域(不含樂業、對背山2個鎮)為呼蘭區的行政區域[4]
呼蘭區
北江區
曲江縣
廣東省韶關市 5月29日國務院同意 撤銷韶關市北江區、曲江縣,設立韶關市曲江區
調整韶關市湞江區武江區仁化縣的行政區劃
將原北江區的行政區域和原曲江縣的花坪鎮、犁市鎮、劃歸禎江區管轄
將原曲江縣的重陽鎮、龍歸鎮、江灣鎮劃歸武江區管轄
將原曲江縣的黃坑鎮、周田鎮、大橋鎮劃歸仁化縣管轄[5]
曲江區 國函〔2004〕40號
郾城縣 河南省漯河市 9月7日國務院同意 撤銷郾城縣,設立漯河市郾城區、召陵區
將原郾城縣的8個鄉鎮和源匯區的孫莊鄉劃歸郾城區管轄
將原郾城縣的6個鄉鎮和源匯區的天橋街街道、翟莊鄉、後謝鄉劃歸召陵區管轄
將原郾城縣的大劉鎮、陰陽趙鄉、問十鄉、空冢郭鄉劃歸源匯區管轄[6]
郾城區
召陵區
國函〔2004〕69號
不適用 山東省日照市 9月9日國務院同意 設立日照市嵐山區
將日照市東港區的2個街道和6個鎮劃歸嵐山區管轄[7]
嵐山區 國函〔2004〕71號
城北區
永新區
邕寧縣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9月15日國務院同意 撤銷南寧市城北區、永新區和邕寧縣,設立南寧市西鄉塘區、良慶區、邕寧區
將原邕寧縣的四塘、五塘、崑崙3個鎮劃歸興寧區管轄
新城區更名為青秀區,將原邕寧縣的長塘、伶俐、劉圩、商陽4個鎮和蒲廟鎮的莫村劃歸青秀區
將原邕寧縣的吳圩、蘇圩、延安3個鎮和原永新區江西鎮的10個村劃歸江南區管轄
將原永新區和城北區(不含原永新區江西鎮的同新等10個村)劃歸西鄉塘區管轄
將原邕寧縣的良慶、那馬、那陳、大塘、南曉5個鎮劃歸良慶區管轄
將原邕寧縣的蒲廟(不含莫村)、新江、那樓、鎮龍、百濟、中和6個鄉鎮劃歸邕寧區管轄[8]
西鄉塘區
良慶區
邕寧區
國函〔2004〕79號
秦城區 甘肅省天水市 9月30日民政部同意 將天水市秦城區更名為秦州區[9] 秦州區 民函〔2004〕244號
北道區 北道區更名為麥積區[9] 麥積區

鄉鎮調整[編輯]

劃出方 所屬上級單位 國務院批覆時間 變更方式 劃入方 批文
蓋州市 遼寧省營口市 1月8日 將縣級蓋州市的熊岳鎮、蘆屯鎮、紅旗鎮劃歸營口市鮁魚圈區管轄[10] 鮁魚圈區 國函〔2004〕2號
長豐縣 安徽省淮南市 5月29日 將長豐縣的孔店鄉劃歸淮南市大通區管轄
史院鄉、三和鄉、曹庵鎮劃歸淮南市田家庵區管轄
孫廟鄉、孤堆回族鄉、楊公鎮劃歸淮南市謝家集區管轄[11]
大通區
田家庵區
謝家集區
國函〔2004〕39號
不適用 雲南省昆明市 6月3日 調整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的行政區劃
五華區轄14個街道和廠口鄉、沙郎白族鄉
盤龍區轄8個街道和小河、雙龍、雙哨3個鄉
官渡區轄4個街道,3個鎮,3個鄉和阿拉彝族鄉
西山區轄7個街道,碧雞、海口2個鎮,團結彝族白族鄉、谷律彝族白族鄉[12]
不適用 國函〔2004〕42號
西湖區
青山湖區
東湖區
江西省南昌市 9月7日 將西湖區十字街街道的5個居委會,上海路街道的12個居委會,
南站街道的解放西路東居委會,青山湖區湖坊鎮的3個村劃歸青雲譜區管轄
將東湖區彭家橋街道的11個居委會,青山路街道的7個居委會,
西湖區上海路街道的28個居委會,西湖區丁公路街道的9個居委會,南姑街道的7個居委會劃歸青山湖區管轄[13]
青雲譜區
青山湖區
國函〔2004〕70號
長海縣 遼寧省大連市 9月11日 將長海縣的石城鄉和王家鎮卻劃歸莊河市管轄[14] 莊河市 國函〔2004〕72號

政府駐地變更[編輯]

行政單位 所屬上級單位 批覆時間 變更方式 批文
瀘水縣 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1月5日民政部同意 瀘水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魯掌鎮遷至六庫鎮[15] 民函〔2004〕1號
衡南縣 湖南省衡陽市 1月19日民政部同意 衡南縣人民政府駐地由衡陽市石鼓區中山北路遷至衡南縣雲集鎮[16] 民函〔2004〕11號
湖南省 8月13日國務院同意 湖南省人民政府駐地由長沙市芙蓉區五一中路遷移至長沙市天心區湘府路[17] 國函〔2004〕63號
哈爾濱市 黑龍江省 9月23日國務院同意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駐地由道裏區石頭道街遷至松北區世紀大道[18] 國函〔2004〕80號

地級單位變更[編輯]

原縣級單位 原地級單位 所屬省 批覆時間 變更方式 新縣級建制 新地級建制 批文
武都縣 隴南地區 甘肅省 1月11日 撤銷隴南地區和武都縣,設立地級隴南市
隴南市設立武都區,以原武都縣的行政區域為武都區的行政區域[19]
武都區 隴南市 國函〔2004〕1號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四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1). 
  2.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0). 
  3.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宿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4. ^ 4.0 4.1 4.2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5.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6.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7.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设立日照市岚山区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3-27). 
  8.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9. ^ 9.0 9.1 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更名为秦州区、北道区更名为麦积区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10. ^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营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11.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淮南市和长丰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9-01). 
  12.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13.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06). 
  14. ^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大连市长海县和庄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15. ^ 怒江之滨,摆时之乡,山水边城泸水市. 騰訊網. 2019-10-10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2). 
  16. ^ 今天,衡南县治乔迁15周年!. 搜狐. 2018-12-25 [2020-08-26]. [失效連結]
  17.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18. ^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8-08). 
  19.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陇南地区设立地级陇南市的批复. 中國政府網. [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