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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101 - 存廢覆核助理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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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是User:KirkLU編制的《中文維基百科方針指引·實施導則集》的一部分(收錄在中文維基百科圖書檔案館方針指引資料庫),其本身僅具有論述地位;雖然其中的部分內容由於是對方針指引原文、原始共識或情況的轉載或轉述仍具有正式地位,但這種地位並不是本頁賦予的,而是對應的原文、原共識或其他原始情況本身所具備的。如管理員等在站務操作中適用本導則,則對本導則的適用,是方針指引原文、原始共識或情況和方針指引所賦予管理員的自由裁量權所綜合的結果。
第1條 定義
存廢覆核助理是一個基於管理員KirkLU授權,協助其以覆核管理員身份處理存廢覆核申請,並與其共同開展有關方針指引和其他規範性框架研究的職位。
存廢覆核助理基於授權在《存廢覆核方針(PL404)》和《存廢覆核方針程序導則(PL404.A)》框架範圍內開展工作。
存廢覆核助理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一個正式職位。
第2條 權限
存廢覆核助理有以下權限:
  1. 對覆核管理員已經受理的覆核案,可以編輯的身份參與《存廢覆核方針程序導則(PL404.A)》第11條所列的各項程序中;
  2. 對覆核管理員已經受理的覆核案,可以基於授權撰寫處理結果及其理由的草稿以供考量;
  3. 可以基於授權參與中文維基百科圖書檔案館方針指引庫和站務案例庫相關部分的編輯。
第3條 迴避
存廢覆核助理的迴避參照《存廢覆核方針程序導則(PL404.A)》第9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