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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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是由26個聯邦州5,570個市鎮聯邦區組成的聯邦共和國。市鎮具有公法人地位,並在轄區內行使自治權,是聯邦中最小的自治單位。每個市鎮都擁有自己的組織法,定義其政治架構,同時必須遵守聯邦憲法和其所在州的州憲法的規定。擁有最多市鎮的州份是位於東南部米納斯吉拉斯州,下轄853個市鎮,而北部羅賴馬州只有15個。在聯邦區中並不使用「市鎮」作為行政區劃(取而代之的是「行政區葡萄牙語Regiões administrativas do Distrito Federal (Brasil)」),雖然在巴西通常將「城市」定義為市鎮的所在地,但聯邦區是一個典型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