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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汪精衛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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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精衛國民政府政府機構
司法院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0年3月30日
前身機構司法院
解散時間1945年8月16日
後繼機構司法院
機構駐地 汪精衛國民政府
南京市
機構首長院長:溫宗堯(1940年-1945年)
副院長:朱履龢(1940年-1945年)
上級機構汪精衛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委員會

司法院汪精衛國民政府的最高司法機關,1940年3月30日設立。

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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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時溫宗堯出任司法院長,朱履龢任副院長。司法院是國民政府的最高司法機關,下轄最高法院行政法院以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

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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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官員包括:[2]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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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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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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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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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林代昭. 《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 重慶出版社. 1988. 
  2. ^ 劉國銘.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 春秋出版社.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