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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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均(1038年—1115年),字彥衡宋朝邵州邵武(今福建省邵武縣)人。

上官凝次子。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進士蘇軾閱卷,擬之為第一(狀元),因其策論詆毀王安石變法,改第二。歷官北京大名府留守推官監察御史里行,元豐年間,揭發法官竇莘收受富人之賄,判其子殺人無罪,莘因而下獄。哲宗初年為監察御史,後官給事中龍圖閣待制,以敢言聞名。著有《曲禮講義》二卷、《廣陵文集》五十卷等。

有子上官怡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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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355》,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編輯]

  • 《宋史》卷三百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