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外觀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而制定的行政法規,最早於1949年12月23日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現行版本為2013年12月11日頒佈。
歷史
[編輯]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通令[1]。1999年9月18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2007年12月14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2013年12月11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大事记:1949年12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網. [2022-03-31].
外部連結
[編輯]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