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暫准進口的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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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爾公約
關於暫准進口的公約
簽署日1990年6月26日
簽署地點 土耳其伊斯坦布爾
生效日1993年11月27日
締約方72(截至2020年11月25日)
保存處海關合作理事會秘書長
語言英文、法文

關於暫准進口的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emporary Admission),又稱伊斯坦布爾公約(英語:Istanbul Convention),是1990年世界海關組織(時稱「海關合作理事會」)制訂的國際公約。公約訂於土耳其伊斯坦布爾,於1993年11月27日生效,保存人是海關合作理事會秘書長。[1][2]

背景[編輯]

各締約國考慮到簡化協調海關手續,特別是要用一份包括所有現存有關暫准進口公約的統一的國際文件,能夠便於制訂有關暫准進口的國際規則並促進國際貿易和國際交往;決心通過簡化協調手續來便利暫准進口活動,以實現經濟、慈善、文化或旅遊等方面的目標。為此各締約國制訂本公約各條款。[3][4]

內容[編輯]

公約[3][4]包括附約A、附約B1至B9、附約C、附約D和附約E等若干附約,公約正文規定各締約方應對附約所述貨物(包括運輸工具)准予暫准進口;在不違反附約E規定的條件下,暫准進口應有條件地免除全部進口各稅,且不受經濟性質的進口禁止和限制。

特別規定[編輯]

公約第三章對單證與擔保、暫准進口單證、鑑別、復運出境期限和暫准進口的轉讓等做了規定。

行政委員會[編輯]

公約設立了行政委員會,審議公約的實施情況,審議任何提出的修正案,並審議為保證公約的解釋和實施的統一性所採取的措施。該委員會還將就公約增加新附約事宜做出決定。行政委員會表決時,每一項附約應被認作是一個單獨的公約。

附約列表[編輯]

附約 附約名稱 備註
附約 A 關於暫准進口單證的附約(ATA單證冊和CPD單證冊)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
附約 B1 關於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供陳列或使用的貨物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關於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等活動中便利供展出及使用貨物進口的海關公約》
附約 B2 關於專業設備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關於專業設備暫准進口的海關公約》
附約 B3 關於集裝箱、托盤、包裝物料、樣品等與商業活動有關的進口貨物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
  1. 《關於歐洲國際運輸中所使用托盤的海關待遇的公約》
  2. 《關於包裝物料暫准進口的海關公約》
  3. 《集裝箱關務公約》第2條至第11條以及附約一(第1、2款)至附約三
  4. 《關於便利商業貨樣和廣告品進口手續的國際公約》的第3、5和6條(第1款(b)及第2款)
附約 B4 與製造業務相關的進口貨物附約
附約 B5 關於與教育、科學或文化活動有關的進口貨物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
  1. 《關於海員福利用品的海關公約》
  2. 《關於臨時進口科學設備的海關公約》
  3. 《關於臨時進口教學材料的海關公約》
附約 B6 關於旅客個人物品和與體育活動有關的進口物品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關於旅遊設施的海關公約》第2條和第5條
附約 B7 關於旅遊宣傳用品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關於旅遊海關便利公約的附加議定書》
附約 B8 關於邊境貿易進口貨物的附約
附約 B9 關於為人道主義目的而進口的貨物的附約
附約 C 有關運輸工具的附約 該附約終止並替代了:
  1. 《私人道路車輛暫准進口的海關公約》
  2. 《關於商業用途道路車輛暫准進口的海關公約》
  3. 《關於私人飛機和遊艇暫准進口的海關公約》。
附約 D 關於動物的附約
附約 E 關於部分減免進口各稅進口貨物的附約


參考文獻[編輯]

  1. ^ POSITION AS REGARDS SIGNATURES, RATIFICATIONS AND ACCESSIONS (as at 25 November 2020) CONVENTION ON TEMPORARY ADMISSION (Istanbul Convention) (PDF). WCO. [2020-12-2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2-05) (英語). 
  2. ^ 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及附约A和附约B1.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數據庫. [2020-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簡體)). 
  3. ^ 3.0 3.1 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及附约A和附约B1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0-12-29] (中文(簡體)). 
  4. ^ 4.0 4.1 货物暂准进口公约 (PDF). WCO. [2020-12-2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2-05)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