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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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簡稱刑警或刑事,是專門負責調查及偵破刑事案件的警察,上班時通常身着便衣,故又稱便衣警察。在香港,俗稱為CID、雜差。在澳門為司法警察,簡稱司警。[1]在日本稱為刑事警察,簡稱刑事,故台語也簡稱刑事或三組。在中國大陸某些城市(如南京),刑警的全稱是刑事偵查警察,被簡稱為刑偵。[2]
簡介[編輯]
刑事警察按照工作種類,可細分為:
- 政治案件偵察:如日本的警察廳警備局領導的公安警察。
- 普通刑事案件偵查
- 電信詐騙
- 毒品案件偵查:反毒、禁毒刑警
- 經濟案件偵查:經偵
- 涉稅案件偵查:稅警
- 緝私案件偵查:緝私
- 監獄內部刑事犯罪偵查:獄偵
- 交通刑事案件偵查:交警
- 軍隊內部刑事案件偵查:憲兵
- 公務職務犯罪偵查:反貪局、反瀆職侵權案件偵查(瀆偵)
- 網絡刑事犯罪偵查(網警)
- 預審
- 刑事科學技術:
- 法醫
- 痕跡檢驗(痕檢)
- 理化檢驗
- 文件檢驗(文檢)
- 影像技術
- 聲紋檢驗
- 電子物證檢驗
- 心理測驗技術(測謊)
- 警犬技術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 ^ 非所有澳門警察都是「司警」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16年08月09日 香港獨立媒體網
- ^ 烈日「烤」驗下的刑偵技術員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16年08月08日08:06 江蘇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