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
醫藥代表(英語:Pharmaceutical sales representative,簡稱PSR)又稱醫院代表或藥廠代表,簡稱藥代[註 1],在醫藥市場中負責醫藥公司與醫院各層面之間的溝通。
職責
[編輯]醫藥代表的職責包括:向醫院管理層推銷公司產品,讓醫院採購產品(這時醫藥代表會從中獲利-比如從賣藥公司手上獲取分紅);對醫生推銷產品,從而讓醫生對患者使用產品;對使用產品的醫生進行答謝,使其使用更多產品等。
收入
[編輯]以中國大陸醫藥代表的收入為例,一般由二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每個公司都不同,外企一般為4000至10000人民幣之間,民營企業一般為2000至5000人民幣之間;另有津貼每月2000-3000人民幣不等,另一部分是根據其銷售業績給予的獎金,外企最高為10000-2000人民幣/月,民營企業最高獎金不封頂。
醫藥代表有帶金銷售、客情推動和學術推動有三種。 1. 帶金銷售就是所謂的賄賂,是一種以一支(/盒)藥給予處方及分管醫生一定金額現金回扣為報酬的買賣行為,是一種違規違法行為。客情推動是一種以為醫生建立過分親密的關係推動醫生處方動機的形式,例如:幫助醫生處理家庭和個人(主要是與臨床工作無關的)事務、定期或不定期的給醫生贈予各種禮物,也包括讓醫院工作人員出國遊玩等方式,作為一種補償。而學術支持推動是醫藥代表掌握來自自己所負責產品領域的相關專業和前沿的治療信息,通過拜訪促進醫生合理用藥,制定最佳診療方案,在適用自己所負責產品的病人身上得到適量足療程的使用;同時由公司搭建學術會議、培訓等平台幫助醫生掌握前沿、客觀的醫療資訊,推動不同藥物適用不同病人的合理用藥和提高醫生診療水平,實現公司科研、銷售以及醫生醫療水平提高和病人最佳治療的多贏。儘管醫藥代表的學術價值目前沒有充分體現,是由於國內企業以及外企中部分中國企業管理者單純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來源請求]
醫藥代表主要職責是負責自己特定產品的推廣,需要掌握相關的治療領域所有藥物和疾病的基礎信息和最前沿的資訊、方案。他們與醫生和藥師的不同之處在於:醫生更精通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案,而對於藥物相關的信息,特別是藥物相互作用和前沿科學研究,除了專門研究者以外,大部分醫生需要有專門人員提供知識支持;而藥師更注重廣泛性,對於所有藥物的類別、相互作用需要掌握全面、準確,但是對於臨床治療及醫患溝通方面較少涉及;而醫藥代表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銜接,但是由於不同醫藥代表負責不同產品,所以醫藥代表應專注於自己負責的特定產品和疾病相關領域,這樣,才能合力更好的為優質的醫療體驗服務。[來源請求]
醫藥代表這個職業首次出現在中國大陸大約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當時的醫藥代表都是從臨床醫生轉行而來,而第一批聘用醫藥代表的藥企基本都是外資藥企,多數轉行的醫生(當時大多都很年輕)在原本的醫院內待遇差且工作十分辛苦,而當時外企醫藥代表的高收入和輕鬆公開的工作氛圍,相對透明可以量化的晉升機制也是促使他們離開醫院穩定的工作走向醫藥銷售行業的動力。[原創研究?]
醜聞
[編輯]2013年,中國警方指控英國製藥公司葛蘭素史克涉嫌以向旅行社支付了30億元和提供性服務的形式賄賂醫生,以提升銷量。[2]最後,葛蘭素史克因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判罰金人民幣30億元,高管被判刑。
註釋
[編輯]參考
[編輯]- ^ 生物醫學產學合作中的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及其規範──從陳垣崇事件談醫學研究者與藥廠或生技公司間的關係 《生物醫學》,3卷4期,2010年12月,p.488-495 (PDF). [2016-06-1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4-12).
- ^ Adam Jourdan; Kazunori Takada; Ben Hirschler. Analysis: Bribery scandal dents Big Pharma sales in China, GSK hardest hit. 路透社. SEPTEMBER 18, 2013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