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周鄭交質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周鄭交質[註 1]是《左傳》的文章、同時也是前720年真實的歷史事件。

文章原文

[編輯]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苹蘩蘊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歷史意義

[編輯]

平王東遷以來,周王權威早已實際崩潰。但王及諸侯都沒有將此事捅破。及至周鄭交質,作為臣子的鄭國和作為天子的周王以平等二國的姿態交換人質,這使得周王權威崩潰這件事徹底無法遮掩、且也已完全無必要遮掩而明顯暴露了出來。

周鄭交質作為可供觀測或曰方便標記的事件點而成為周王權威崩潰的標誌。《左傳》認為周鄭交質「無信(已墮落到需靠人質故曰無信)不禮(周鄭上下失序故曰不禮)」,是東周禮崩樂壞」的縮影,但各國沒能力取代周天子,故尊王攘夷

註釋

[編輯]
  1. ^ 「質」,拼音zhì注音ㄓˋ。指「人質」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