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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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分割是指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分配至個人頭上。是財產分割一類。

婚姻財產制度中,夫妻共同財產因婚姻關係的成立而產生,離婚時同樣要分割。財產分割對象僅限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包括雙方的個人財產,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夫妻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出面裁決和調解[1]

參考文獻[編輯]

  1. ^ 文学国主编,常用法律名词新词典,人民日报出版社,1995.07,第339页.